悬赏来了!涉及一A股原实控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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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基金报
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
10月14日,上海二中院发布悬赏公告显示,由于陈柏林尚未履行金额约为1222.26万元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。
记者根据上述悬赏公告信息查阅发现,上述案件所涉被执行人陈柏林,系和晶科技原实控人。
悬赏期限1年
悬赏公告显示,此次悬赏期限1年,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。若本案在2025年10月13日前执行完毕结案,悬赏公告自执行完毕时失效。
同时,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(法人、其他组织),向上海二中院提供有效线索(不含上海二中院已掌握的线索)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,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。
一是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,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%给予悬赏金。
二是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,按照抵债金额的10%给予悬赏金。
陈柏林系和晶科技原实控人
悬赏公告显示,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志辉与被执行人陈柏林仲裁裁决一案中,陈柏林不履行(2018)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。
记者查阅发现,陈柏林系和晶科技原实控人。此前,陈柏林因个人债务纠纷,与于志辉等人引发仲裁案件。
2019年11月2日,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(2018)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,明确陈柏林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,一次性向于志辉支付款项约为1525.49万元,以及保底收益等费用。
上述裁决生效后,因陈柏林未履行还款义务,于志辉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同时,陈柏林未按期履行《裁决书》的相关给付义务,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。
和晶科技强调不影响上市公司
和晶科技证券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,陈柏林被法院悬赏是涉及个人债务纠纷,并且当前已不是公司控股股东、实控人,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。
2019年11月28日,和晶科技公告称,公司与陈柏林取得联系后,其表示正积极协调与相关各方的债务纠纷事宜,并消除其个人事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。
彼时,陈柏林系和晶科技控股股东、实控人,但当前已失去和晶科技的控制权。
和晶科技2023年年报显示,陈柏林将其所持公司4485.63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,委托给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行使,后者当前为公司控股股东。
和晶科技主营业务涵盖智能硬件、应用软件等物联网软硬件研发、制造、应用及服务,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3166.89万元,同比增长52.10%。
截至10月14日收盘,和晶科技的总市值为30.76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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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杨红卜